停车场扫码缴费不得强制关注公众号、不得利用领取优惠券误导消费者,成都市场监管发布合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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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2 日消息,成都市场监管 5 月 29 日发布合规提示,近期,成都市部分停车场扫码缴费页面利用领取优惠券信息等误导消费者,影响消费者缴费体验。

为规范全市停车场扫码缴费页面中的商业营销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相关商业营销行为作如下合规提示: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采用一次概括授权、默认授权等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个人信息。

  • 扫码缴费中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关注公众号、注册会员后方可缴纳停车费。

  • 扫码缴费系统涉及的消费协议规则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告知,并给予消费者拒绝或不同意的选项,不得仅有同意选项。

严守广告合规要求

  • 确保广告内容合规,利用扫码缴费页面发布的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准确,不得含有绝对化用语、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

  • 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利用扫码缴费页面发布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字样,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

  • 规范弹窗广告关闭功能,扫码缴费页面中的弹窗类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 不得以下列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点击、浏览广告:虚假的红包、奖励承诺、优惠券,虚假的系统或软件更新、报错、清理、通知信息,虚假的播放、开始、暂停、停止、返回标志等。

落实相关主体责任

  • 停车场经营管理方应当履行管理责任,对相关信息服务主体营销行为、广告内容进行审核,确保扫码缴费系统符合本合规提示的各项要求,发现存在违规营销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

  • 相关经营主体利用扫码缴费页面发布其他非广告信息,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成都市场监管表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停车场扫码缴费页面商业营销行为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消费者可通过 12315、12345 热线等渠道举报违法线索。

图源:Pex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