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消息,据报道,此前,吉林通榆县发生一起悲剧,醉驾司机段某遇查酒驾拒不配合并驾车逃逸,警车在后追击。
段某车辆严重超速驶入人员密集的美食街,先与出租车相撞,随后又撞上骑电动车的杨某,致其当场身亡。
经通榆县法院一审判决,段某、出租车司机及双方所属保险公司,对半承担杨某的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94万余元。
杨某妻子因认为赔偿款未包含老人赡养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除民事赔偿争议外,杨某家属还认为事件中交警的执法行为存在问题,应对杨某死亡承担相应责任。
家属指出,交警未在红绿灯路口设卡,随意拦车查酒驾;追击逃逸车辆时,全程未开启警灯、未喊话鸣笛。
且家属还认为正是警车的“追缉”,导致醉驾车超速行驶,撞车前车速达103km/h。
对此,通榆县公安局督察部门曾回应,相关警车的行为并非“追缉”,而是“尾随”。
2025年11月,杨某家属委托律师向通榆县法院提交《行政起诉状》,起诉通榆县公安局。
4月13日,杨某妻弟透露,代理律师已与法院确认,该案已正式立案。
针对争议,律师分析认为,醉驾司机段某饮酒驾车、逃避检查逃逸,应负事故主要责任。
出租车司机的行为加重了危害后果,负次要责任,二者均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